TLJM-2025-ZB-065变换炉三段催化剂无氧卸装及1#吸附南一段吸附剂卸装招标公告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贵公司参与此次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内容:变换炉三段催化剂无氧卸、装及 1# 吸附南一段吸附剂卸、装。​
  • 施工地址: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
  • 施工工期:变换炉三段催化剂无氧卸、装在招标方交付中标方后 4 天内完成;1# 吸附南一段吸附剂在招标方交付中标方后 10 天内完成卸、装。
  • 工程分包:本工程禁止转包或分包。​
  • 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证件​

  • 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近两年内承接过氮气或者无氧环境下施工作业项目,并附业绩清单;​
  •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拟参加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三、投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必须密闭;​
  • 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企业签章;​
  • 投标文件一式 3 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正副本内容需一致,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
  • 投标文件在二页及以上的,均需加盖骑缝章;​

四、评标方法与开标安排​

1. 评标原则​

1.1 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满足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所有条款的前提下,以最终报价最低者确定中标人;​

1.2 若需多次报价,投标商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最终报价单(发送至 gq2677@dingtalk.com,邮件主题标注 “报价 + 公司名称”)或纸质版报价单,两者效力等同。​

五、付款方式​

  • 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应按照合同金额开具全额 6% 增值税发票,招标方在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支付 50% 款项(电汇或承兑),余款在验收合格后支付。​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技术要求​

  • 变换炉三段催化剂卸剂过程为无氧环境作业,要求投标人具备氮气环境作业资质。​
  • 变换炉三段催化剂卸出后装入吨包装袋。​
  • 为防止南一段硅胶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要求将单塔可回收硅胶卸出后装入吨包装袋内,在将此塔内吸附剂瓷球全部卸出后,经车间检查合格后及时将硅胶进行回装,其他各吸附塔均按此要求进行。​
  • 卸剂厂商需配备专业劳保着装,专业供氧系统设备,专业的卸剂配套工具。​
  • 当卸剂过程中装置内人员出现紧急情况,卸剂厂商全权负责救护和所需费用,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 变换炉三段催化剂和吸附塔吸附剂装填必须按照招标方要求进行填装。​

七、催化剂卸装双方承担的职责​

无氧卸剂装置内氮气置换,确保装置内氮气压力持续微正压状态,为保障双方工作在安全有效下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1. 招标方承担的工作及具备的条件​

1.1 施工装置停车降温、降压,反应器内降温至 40℃以下,反应器与其它系统隔离(车间提供盲板表),拆人孔,器内通氮,N₂≥97%、H₂≤0.4%(如有需要,随时分析),N₂量保持微正压状态。​

1.2 招标方就催化剂、吸附剂卸出、内部测量等各项技术要求完整地向中标方作技术交底。​

1.3 催化剂抽吸期间,反应器平台准备直径≥DN20 氮气管 1 根,N₂压力大于 0.35MPA 以上。​

1.4 提供 380V/260KW 以上动力用电和现场照明用电。(真空抽吸机单台功率 75KW,空气压缩机 35KW)。​

1.5 现场临时架子的搭设、吊车、叉车、板车调配、提供吨包装袋。​

1.6 现场作业区域设置安全隔离带。​

2. 中标方承担的工作及具备的条件​

2.1 制定可行的作业方案,对内件做好相关尺寸的测量和记录、拆除的内件做好清理并做好妥善保管。​

2.2 吸附剂、瓷球按要求分别装入吨包装袋内,硅胶按要求回收并负责 10 塔吸附剂的回装,变换炉三段催化剂卸出装入吨包装袋并进行催化剂回装。​

2.3 准备、安装和调试卸剂专用工具及安全装备直至能正常使用。​

2.4 所有进出装置施工卸剂作业人员必须签字登记,做到作业人员每 90 分钟轮换一次,所用工具应有具体记录。​

2.5 中标方指派专人负责整个卸剂工作,负责制定施工方案、人身安全保护,并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2.6 中标方作业期间,现场作业工具均采取防爆措施。​

3. 双方安全职责​

3.1 中标方施工人员进入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后,招标方必须对中标方进行一级安全教育,中标方人员需遵守执行有关招标方规章制度;进入施工区域后,再由车间安全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最后由中标方安全员进行现场三级教育,做到熟悉周围环境,安全措施落实,管理到位。​

3.2 双方安全员建立定时会晤制度,交流在施工中的安全情况,若遇安全突发事故,应停止作业,共同分析原因,并坚持 “四不放过” 原则。​

3.3 进入施工装置前,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应及时提供反应器内气体分析数据及温度。​

3.4 进反应器作业温度不大于 30℃,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3.5 中标方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业务培训,体检合格,反应敏捷,具备一定实践作业经验并再次进行现场适应性训练,监场自救等。​

4. 验收​

4.1 招标方在作业结束后 2 天之内,在施工地点验收项目成果,验收采用双方签字的验收报告为准。​

4.2 变换炉三段催化剂全部卸出并装入吨包装袋内,催化剂回装结束,由招标方五车间进行验收。​

4.3 吸附剂、瓷球全部卸出,硅胶按要求进行回收,吸附剂、瓷球、硅胶全部回装,由招标方五车间进行验收。​

4.4 招标方验收后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手续,作为验收结果的书面材料。​

4.5 本合同抽吸项目验收时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 (抽卸不干净等),中标方应负责无偿清理、返工。​

八、投标文件邮寄地点和时间​

  • 投标文件邮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乌力吉牧仁大街北侧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收件人:郭强,手机:18647556556​
  • 投标截止日期:2025 年 6 月 18 日​
  • 开标地点: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
  • 邮寄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送达(邮寄)。​

九、联系方式​

技术联系人:刘恩慧,手机:15149964005

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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